“通過一年的試點工作,三江源國家公園整合了園區范圍內原屬各自然保護區及各縣的森林公安力量,打破區域和條塊分割,實現垂直統一管理,各項工作目前已步入正軌。同時,園區內已整合行政、執法功能,逐步實現職能集中行使,為今后建立大區域、強協同、多頻次的生態巡護執法長效機制奠定了基礎。”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局長孔林志說,相關整合已取得初步成效,近期,三江源地區就查處生態違法案件52起,處罰違法單位及個人50家次,罰款32萬余元。
近年來,三江源地區生態保護取得明顯的階段性成效。去年6月,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籌)正式掛牌,為開展國家公園試點提供組織保障,帶動了生態保護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實現由國家統一行使重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與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在三江源國家公園的三個園區分別設立國家公園管理委員會,將現有的四類保護地管理職責都并入管委會,由管委會統一實行資源環境綜合執法。從2016年初起,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正式行使園區內外的執法權。“原來是‘九龍治水’,一些破壞生態的行為,該立案的沒立案,該查處的沒落實。”孔林志說,“如今,涉及山、水、林、草、湖的一切違法行為、犯罪案件都由我們統一管理,垂直打擊。”
“三江源國家公園條例將于近期出臺,屆時森林公安在園區巡護執法、打擊犯罪時將有更多抓手。”孔林志說,沒有條例之前,最高處罰只有1萬元,處罰力度太小,形不成打擊犯罪的震懾力,“今后國家公園打擊各類生態違法行為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大,生態巡護執法將成為常態”。
相關新聞
















